各专业系、联合办学点:
根据《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湘西自治州教师资格认定、中小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州教体通〔2017〕27号)和《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试行)》(湘教发〔2015〕39号)要求,现就我院2017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院2017届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正常毕业,体检合格,普通话达到相应等级要求)。
二、认定程序及要求
1、网上申报。
(1)我院各类教师资格申请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需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2017年4月15日 至 4月30日)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师范生)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不允许重复注册),并完整填写申报信息,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上传的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必须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按A3纸张双面打印一式2份。
(2)特别提醒:
l 填写所学专业必须和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l填报的毕业学校为:吉首大学;
l 专业技术职务:在校学生填“无”;
l 工作单位:在校学生填“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l 网报系统中认定机构选择:认定初中及以下级别的选择吉首市教体局师训股;
l 网报中现场确认地点的选择:选择“吉首市教体局师训股”;
l 申请人务必记住自已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以后打印申报表或者补办教师资格证均需要登录系统);并且不允许重复注册,如果有信息错误,通过修改解决。
2、现场确认:网上申报后,师范生须携带现场确认的相关材料交各专业系及联合办学点审核,各专业系及联合办学点应严格按材料目录表中的内容审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缺交材料,核查完毕后在审核人处签字;各专业系及联合办学点教务秘书将材料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统一交学院教务处,教务处将现场确认的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吉首市教体局师训股。
3、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张双面打印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籍证明(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在籍学习证明,学院统一出具模板)。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6)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网报系统中下载填写并盖学院印章)
(7)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学院提交师范生培养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学院统一出具证明)。
(8)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9)一寸照片2张,在照片背面注明班级姓名,与网报系统同版。
三、专业对应的资格种类
中文系:专科——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语文 )
小学教育本(文)——小学教师资格(语文)
数计系:专科——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数学)
小学教育本(理)——小学教师资格(数学)
外语系:专科——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英语)
初教系:小教大专——小学教师资格(语文、数学等)
初教文——小学教师资格(语文等)
初教理——小学教师资格(数学等)
艺术系:音乐专科——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音乐)
美术专科——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美术)
体育系:专科——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体育)
教育系:学前专科——幼儿园教师资格
学前本科——幼儿园教师资格
湘西职院联合办学点——幼儿园教师资格
衡阳幼师联合办学点——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其他
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和学生就业有直接联系,各专业系及联合办学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教师资格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2017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生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不清楚之处,请认真阅读《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湘西自治州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或向学院教务处老师咨询。咨询电话:0743—8750961。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