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非法出版刊物的通知
各系、室、处:
目前,社会上出现许多非法刊物,利用教师晋升职称,迫切发表文章的心理,收取版面费以获取不法营利。今年在报送职称材料时,我院申报教师的部分发表文章也被认定为非法刊物发表已予以取缔。
现将主要非法出版物和非国内正式出版刊物公布如下(其他杂志可通过全国报刊刊号、刊名查询电话查询,号码附后),请各系(部、校)将本通知转发给每一位教师,在发表文章的同时,务必要通过查询电话确认该刊物是否为合法刊物,然后再发表,以免经济受损,耽误职称评定。同时,从2007年开始,我院对非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和成果将不在作为评聘职称的材料。
全国非法报刊举报电话:010-65212870 010-65233456
全国报刊刊号、刊名查询电话:010-65212787
特此通知
教务科研处
二00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