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79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校两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项目研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着力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新项目申报立项。在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广泛发动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校级及省级立项项目。
(二)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在组织新项目申报的同时,要组织对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包括2020年的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督促项目主持人做好结题工作并报送结题报告,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项目应予以撤销。
三、申报工作
(一)项目分类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普通教育项目(含实验类教学项目)、课程思政专题研究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公共英语项目和其他项目。
(二)申报对象
项目面向全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
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
(三)项目类别
校级项目:拟立项重点项目51项,一般项目51项。
省级项目:拟推荐普通教育项目36+2项(含奖励项目2项),课程思政专题研究项目7项,继续教育项目3项,公共英语专项3项。
申请人不能直接申报省级项目,所有推荐申报的省级项目均须从校级项目中遴选产生。凡推荐并获得省级立项的校级项目,按照省级项目标准资助,校级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四)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与改革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五)立项原则
1.服务学校总体部署的原则。教学改革项目要以学校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为依据,结合学院具体情况重点研究本科教学工作中需要改革的重要问题,其中推荐为省级项目的主要从以学校现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问题和关键点为研究对象的申报项目中产生。
2.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各教学单位要广泛发动教师积极申报,并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项目推荐中教学一线教师的项目应占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院领导和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
3.质量优先的原则。各教学单位原则上按本通知下达的申报指标(附件2),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初评与推荐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学校将统一评审标准,优先立项创新性强、可行性高、论证规范,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符合学校教学改革实际情况的项目。
(六)申报资格
1.已有立项项目(包括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尚未结题和近三年内有曾被撤销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和参与者申报本次项目。
2.申报时不分重点和一般项目,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根据申报质量,择优确定重点项目。
3.师范学院申报项目参与学校统一评审,其建设经费由师范学院自行解决。
4.近五年内,因不愿意承担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主动放弃学校项目立项的申报人,学校不再接受其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申请。
(七)申报材料要求及程序
1.申请者须填写《2022年吉首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
2.各单位经评审后,按指标数择优推荐到学校。并填写《2022年吉首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一份。
3.经学校评审后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的再按要求填写省级教改项目申报材料。
四、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
(一)校级项目的结题和中期检查
2020年(含2020年)之前立项的教改项目须填写《吉首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并附佐证材料,结题内容需与该项目立项申请书的预期结题内容基本一致。各单位审核后,须填写《吉首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份。
2020年立项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的,须填写《关于申请延期结题校级教改课题的报告》。
2019年(含2019年)之前延期结题项目不得再次延期,不能结题的应填写《关于申请撤销校级教改课题立项的报告》说明原因,学校审核后视情况予以撤销。
2021年立项的校级项目中期检查委托各学院自行组织。
(二)省级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
1.2017年立项的项目由于已经延期一年,本次必须进行结题,不能结题的应填写“申请撤销报告”说明原因。
2.2018年立项的项目应按要求报送结题材料,不能按时结题的应填写“申请延期报告”。
3.2020年立项的项目应填写中期检查报告,由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
4.申请项目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应填写结题报告书,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
5.2020年立项的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须提交结题材料,不可申请延期。其中,综合研究类项目提交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研究报告(8000字以上),支撑本项目结题的相关材料,如文件、实施方案等,如项目主持人及主要成员公开发表与本项目紧密相关的研究论文,应注明该建设研究资助项目。改革实践类项目在上述材料之外,需同时提供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教学视频(1-2学时,主讲教师原则上应为项目主持人),全课程教学设计详案和教学课件,典型教学案例3-5个以及其他可以体现改革成效的相关材料。
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上报(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
五、2018-2021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填报
按省厅通知要求,今年需统计2018-2021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已取得的研究成果,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完成《2018-2021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3)。
六、项目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方式
所有材料均提交电子版即可,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书和结题报告盖章后制作成pdf文件。结题支撑材料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汇总表须提供签字盖章的pdf版和未盖章的excel(word)版。
(二)材料报送单位
省级项目结题材料和校级普通教学类项目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校级实验类项目材料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三)材料报送联系人
材料电子稿应分类别进行整理,并以单位命名统一打包后发送到相关办公邮箱。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联系人:滕林峰,电子邮箱:348752306@qq.com)。
附件:
校级教改课题管理表格(一套)
教务处科研处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