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师范专业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湖南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教改项目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含委托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含青年专项)两大类,要求以实践应用为鲜明导向,聚焦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前瞻性、系统性、全局性、创新性研究,项目成果应对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一般意义上的教育宏观管理研究不纳入本次立项内容。具体参照《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第四、五、六条相关规定。
二、申报范围
开设师范专业的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参与申报,鼓励各学院、各部门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师参与申报。
三、申报名额
各单位不限申报名额,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定,推荐省级重点资助项目5项、一般资助项10项。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团队成员中从事一线基础教育教学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50%。
(二)教改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已承担首届教改项目主持人的,本届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项目组成员参加申报,且不得超过2项。
(三)申报书字体字号使用宋体五号;封面第一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不要改变栏目和规格;如因篇幅原因需对表格进行调整,应当以“整页设计”为原则。汇总表“学科/实践领域”列信息一定要完整,包含序号和文字,要与申报书保持一致。
(四)青年专项需在申报书中注明,占用一般资助项目名额并在评审时享有优先权。
(五)选题要求:聚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课堂教学效率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目标达成等方面,自主选题。
(六)重点资助项目与一般资助项目分开申报,申报名额不相互调剂。重点资助项目申报时须注明是否接受调剂到一般资助项目。如接受调剂,重点资助项目立项未通过的可继续参加一般资助项目评审。
(七)关于不得申报的情形:
1.已获国家、直属部门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研究等项目立项支持的;
2.已获国家、省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支持的;
3.已获省级或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立项的;
4.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重要突破的;
5.已在首届教改项目立项的(含重点和一般资助项目);
6.其他被省教育厅认定不可申报的情形。
五、研究期限
项目主持人(项目组)应在申报项目时确立项目的研究周期,重点资助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一般资助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同意后可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长不超过1年。项目研究时间从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立项名单之日起算。
六、材料报送
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第二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所填信息经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后由学院统一打包,以“**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命名将申报书PDF版本(项目负责人签名)、word版;汇总表PDF版本(学院盖章)、Excel版本一同报教研科邮箱:348752306@qq.com。
联系人:田蔚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逾期不再接收。
附件:1.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第二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科研处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