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省校两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34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校两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
(一)项目分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普通教育项目(含实验教学相关项目)、继续教育项目、课程思政项目、基础学科项目和公共英语项目
(1)课程思政专题研究项目主要围绕如何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专业建设、课程方案、教材体系、课堂教学、实习实践、创新创业教育和文化育人等教育教学全过程等方面,开展研究与探索。
(2)基础学科涵盖数学、物理学(含力学)、化学、生物科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含药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基础学科专项在以上学科范围内开展教改研究
(3)继续教育教改项目须专题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问题,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学校分管继续教育的校领导、继续教育相应二级单位的管理人员)承担。
(二)申报对象
项目面向全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
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
(三)项目类别
校级项目:拟立项重点项目64项,一般项目48项
省级项目:拟推荐普通教育项目43项,继续教育项目3项,课程思政项目8项,基础学科项目7项,公共英语专项3项。
申请人不能直接申报省级项目,所有推荐申报的省级项目均须从校级项目中遴选产生。凡推荐并获得省级立项的校级项目,按照省级项目标准资助,校级项目经费自筹。
(四)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与改革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五)立项原则
1.服务学校总体部署的原则。教学改革项目要以学校2023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为依据,结合学院具体情况重点研究本科教学工作中需要改革的重要问题,其中推荐为省级项目的主要从以学校现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问题和关键点为研究对象的申报项目中产生。
2.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各教学单位要广泛发动教师积极申报,并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项目推荐中教学一线教师的项目应占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院领导和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
3.质量优先的原则。各教学单位原则上按本通知下达的申报指标(附件2),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初评与推荐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学校将统一评审标准,优先立项创新性强、可行性高、论证规范,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符合学校教学改革实际情况的项目。
(六)申报资格
1.已有立项项目(包括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尚未结题和近三年内有曾被撤销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和参与者申报本次项目。申报本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次项目。
2.申报时不分重点和一般项目,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根据申报质量,择优确定重点项目。
3.师范学院申报项目参与学校统一评审,其建设经费由师范学院自行解决。
4.近五年内,因不愿意承担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主动放弃学校项目立项的申报人,学校不再接受其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申请。
(七)申报材料要求及程序
1.申请者须填写《2023年吉首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
2.各单位经评审后,按指标数择优推荐到学校。并填写《2023年吉首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一份。
3.经学校评审后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的再按要求填写省级教改项目申报材料。
二、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
(一)校级项目的结题和中期检查
2021年(含2021年)之前立项的教改项目须填写《吉首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并附佐证材料,结题内容需与该项目立项申请书的预期结题内容基本一致。各单位审核后,须填写《吉首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份。
2021年立项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的,须填写《关于申请延期结题校级教改课题的报告》。
2020年(含2020年)之前延期结题项目不得再次延期,不能结题的应填写《关于申请撤销校级教改课题立项的报告》说明原因,学校审核后视情况予以撤销。
2022年立项的校级项目中期检查委托各学院自行组织。
(二)省级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
1.2018年立项的项目由于已经延期一年,本次必须进行结题,不能结题的应填写“申请撤销报告”说明原因。
2.2019年立项的项目应按要求报送结题材料,不能按时结题的应填写“申请延期报告”。
3.2021年立项的项目应填写中期检查报告,由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
4.省级教改结题项目(包括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应填写《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和《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6),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 (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
2020年立项的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改革实践类)除上述材料之外,还需同时提供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教学视频(1-2学时,主讲教师原则上应为项目主持人),全课程教学设计详案和教学课件,典型教学案例3-5个以及其他可以体现改革成效的相关材料。
5.相关说明。2018年立项的项目须在2023年完成结题,2020年立项的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须在2023年完成结题,以上项目2023年评审结果为“暂缓通过”或未提交结题材料的,均予以撤项。从2024年开始,申报结题时凡超过研究年限(在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时所确定的项目研究周期的基础上至多延长一年)的省级教改项目一律按撤项处理。
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上报(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
三、优秀典型案例征集
为更好的总结推广教研教改取得的典型经验,请各学院在遵循项目主持人意愿的基础上,从2018年以来已结题的省级、校级优秀教研教改项目中遴选推荐优秀典型项目,各学院可推荐2-3例,并填写典型项目成果简介(附件7)和典型项目汇总表(附件8),每个项目简介控制在 5000 字以内。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方式
所有材料均提交电子版即可,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书和结题报告签字盖章后制作成pdf文件。结题支撑材料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汇总表须提供签字盖章的pdf版和未盖章的excel(word)版。
(二)材料报送单位
省级项目结题材料和校级教改项目申报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三)材料报送联系人
材料电子稿应分类别进行整理,并以单位命名统一打包后发送到相关办公邮箱。截止时间2023年8月26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教务处教研科:滕林峰(邮箱:348752306@qq.com)
附件:
1.吉首大学2023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标
2.校级教改课题管理表格(一套)
3.关于开展 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34号)
4.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5.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6.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7.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典型项目成果简介
8.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典型项目汇总表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2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