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
基地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建设任务及标准
一.在科学研究方面,基地通过五年的建设,教育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领先全省乃至在全国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每个基地在建设期内除了承担本研究领域的省级规划课题和自选课题外,至少要完成本研究领域的一个重大项目研究,形成重大研究成果,并积极促进成果的推广与应用。高等学校基地的重大项目是指:国家级、教育部重点和省级重点课题的研究。中小学、幼儿园基地的重大项目是指:省、部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或者经省教科院鉴定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并具有较大的推广价值的教研教改成果。
二.在人才培养方面,基地的任务主要有:一是通过开展深入的科学研究,造就和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二是提高教学质量,为社会发展培养优秀人才。每个基地在建设期内,其主要研究人员,特别是中青年骨干在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基地研究人员能进入各级各类人才库、专家库和人才梯队,成为各自研究领域的专门人才。通过教学改革实践,提高教学质量,培养的学生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扬。
三.在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建设方面,基地要在本研究领域积极发挥组织和协调作用,包括:
(1)参与制定全省本研究领域的研究规划,举办省内或国内学术会议,在追踪本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和前沿问题研究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各基地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国内或省内本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或者公开示范课。
(2)加强信息网络和资料档案建设,建立学术交流平台,发挥窗口作用,成为该研究领域的重要学术交流基地。各研究基地应建立自己的网页或者在学校网站上设立专栏,安排专人进行资料档案的建设和管理,使研究基地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四.在咨询服务方面,要通过承担研究课题、聘请实际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合作研究、派遣研究基地学术骨干作为实际工作部门顾问等多种方式,面向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各界开展多层次、形式多样的咨询服务。研究成果能被实际工作部门采纳与应用,或者受到广泛关注,或者得到领导批示,或者成为制定本领域重大决策的参与者。
五.教改实验方面,基地研究项目能够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组织教师广泛参与实验,并在校内、校外通过研讨会或者公开课的形式进行推广交流。每个基地每个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校内研讨会或公开课。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