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科学民族地区教师教育研究基地人员分工职责
湖南省教育科学民族地区教师教育研究基地(以下称基地)由学院成立基地建设领导小组,采用首席专家负责制。基地人员主要包括首席专家、学术委员会、民教所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兼职研究人员。
首席专家的主要职责:
基地首席专家对外代表基地负责上级联络和对外交流,对内全面负责管理和领导基地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制订并执行基地各种规章制度,确保基地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2、负责聘任,调配研究工作人员;
3、确立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4、领导、督促基地管好用好基地经费财产,努力改善基地基础硬件设施。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学术委员会对基地科研工作进行客观指导,负责基地项目的立项评审、基地成果鉴定,并对相关学科教师的课题研究提供帮助和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基地规划,确定项目申报指南。
2、组织科研人员申报科研项目,评审推荐科研项目申报,开放研究课题。
3、组织中心成果评审鉴定,成果转化论证。
4、监督课题研究进展和经费使用。
基地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在院长和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研究基地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拟定研究基地发展规划和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研究基地内部机构管理。
3、负责安排中心人员外出进修、培训工作。
4、组织召开基地相关会议。
5、组织专兼职研究人员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6、负责制订并实施研究基地年度工作计划。
7、负责研究基地考核、财务等管理工作。
8、主持研究基地日常事务。
相关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
1、积极调动所在部门基地研究人员和教师的科研积极性。
2、为基地建设提供人力支持,全力配合基地研究工作。
3、完成基金委托任务。
专兼职研究人员主要职责:
1、按规定要求,按时参加基地组织的相关活动。
2、承担部分必要的基地安排的非科研性工作。
3、爱护项目工作室配套设施。
4、受聘期间,认真做好基地项目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