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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科学民族地区教师教育研究基地课题立项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2015-04-21 来源: 字体大小:

湖南省教育科学民族地区教师教育研究基地

课题立项评审办法

 

为了搞好湖南省教育科学民族地区教师教育研究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学院教师科研教研能力,基地为广大教师搭建科研平台,设定基地项目7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一般资助项目3项,青年项目3项。为保证课题申报质量,特制定以下评审办法。

一、领导小组

  长:贾维剑

副组长:石群勇       

  员:龙晓飞  刘艳芳  彭继媛

二、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组成以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为基础,也可根据评审需要在校内外聘请。如有学术委员会成员作为当次课题主持人,则采取回避制度。在院纪委监督下,评审专家从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中抽取产生。

三、评审原则

1、“坚持标准与有限鼓励相结合”原则。所有项目按实际水平进行评价,坚持统一标准,对于选题较好或者论证较充分的文本给予有限鼓励。

2、“突出优先”原则。文本质量较高,选题有利于基地和学院发展的项目优先。

3、“同类竞争”原则。评审采取同类竞争(不跨类别)。

四、评审方式和程序

1.评审方式:采用会议评审或者通讯评审方式。

2.评审程序:

(1)形式审查。民研所负责审查项目主持人的申报资格。

(2)评委推荐或投票评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由专家评阅后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推荐意见,或者按照投票票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五、评审内容和标准

评价指标

权重(100

   

 

30

主要考察选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对国内外研究状况的总体把握程度。

 

50

主要考察研究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之处。

研究基础

20

主要考察课题负责人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和主要参考文献。

六、评审地点:学院会议室

七、评审时间:每年10月份

     

 

         湖南省教育科学民族地区教师教育研究基地

                        0一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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