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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指南|吉大师院奖助学金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12 来源: 字体大小:

 吉大师院奖助学金政策解读

  1. 奖学篇

(一)

本专科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01资助金额

每生每年8000元(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0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年未受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恶意拖欠学宿费行为;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必须在当年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

(6)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03材料要求

各系推荐1-2名学生,提交《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各类获奖材料、成绩单等

(二)中职国家奖学金

01资助金额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一次性发放

0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年未受纪律处分;

(3)成绩表现等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 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4)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01资助金额

每生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0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年未受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当年的必修课和限选课无不合格科目或通过补考已经合格;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二、助学篇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为鼓励金融机构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高校)对经办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01资助金额

本科生、专科生、预科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

02贷款期限和利率

(1)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2)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在校期间(包括因病休学)利息由国家承担。

03详细内容

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我校学生只能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绿色通道”

01资助金额

我校即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

0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资助人数:无限制;

学校设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学生申请绿色通道时一律从快从简,确保每一位学生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03办理程序

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院审核情况并与学生商定缓缴时间,到财务处办理缓缴学费手续,学院为学生办理报到注册入住宿舍等手续。

(三)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01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一等每人每年4400元,二等每人每年3300元,三等每人每年2200元,分两次发给受助学生。

0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年未受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03评定时间

每年10月

04材料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四)中职国家助学金

01评定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02评定标准

每学期1000元/人标准。

03评定条件:

(1)属于集中连片地区(不含县城)的学生按照政策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

(2)优先考虑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学生、孤残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家庭无劳动力、收入低下的学生。

04办理程序

学生入学后填写中职助学金申请表,各专业系必须严格把关,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申请表签定意见、加盖公章评定名单在各专业系主要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汇总名单后提交给县市教体局相关单位审核后将助学金打入学生专用中职资助卡内。

(五)中职免学费

01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02资助金额

每生每期1200元

03办理程序

开学后学生免交学费,学校填报学生名册,主管教体局核实,学生在校全日制就读后将免学费资金直接补贴给学校。

(六)吉大师院贫困补助

01资助对象

院内在籍在校贫困学生

02资助金额

1000元/生

03申请程序

家庭贫困学生本人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至各专业系,经系里核实盖章签字后交至资助中心审核,资助中心报学院审核。

(七)贫困生御寒补贴

部分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缺少御寒物品,学院为了让他们有一个温暖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为这些学生发放御寒补贴。

01资助对象

吉大师院在籍贫困学生

02资助金额

300元/生

03申请程序

各系进行摸排统计,将摸排表上报院资助中心审核,资助中心报学院审核。

(八)社会捐助

洗心基金会奖学金

“洗心基金会奖学金”由湖南省长沙洗心禅寺慈善基金会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吉首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01资助金额及名额

奖励标准:4000元/生

02奖励对象

生源地为湖南籍的全日制21级本科在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03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个人品格及社会公德,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制度。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申请时需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3)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个人品格及社会公德。

(4)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5)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学习成绩合格(每学年需提交学生学业复审报告)。

(6)符合资助条件且未获得国家或社会任何奖助的学生优先给以资助,接受此资助后不影响该生接受其他资助或奖励。

04评选时间

每年11月

三、勤工俭学篇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01岗位性质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以教学、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后勤服务等为主。

02岗位类型

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按月计酬,月酬为300元/月(寒暑假另计)。

四、毕业篇

(一)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01资助金额

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0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或3年以上(无限制)

(二)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01资助金额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0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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