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师院团字[2013]03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吉大师院“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专业系团总支(支部):
为隆重纪念“五四”运动94周年,大力弘扬爱国、民主、解放思想的“五四”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的落实团员青年创先争优,树立刻苦学习、勇于进取、健康向上的优秀青年典型,展示吉大师院青年的崭新精神风貌和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为吉大师院创建州级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建设建功立业,院团委决定举行第二届吉大师院“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宗旨
推出、表彰和宣传在吉大师院建设中有重大贡献突出业绩的具有时代特征的优秀青年代表,树立吉大师院优秀青年的示范形象,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努力工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推动学院向前快速发展。
二、 评选对象
吉大师院在籍团员青年。
三、 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学院,能够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重大决定。
2、刻苦学习,潜心研究,成绩优秀(三好学生以上标准),在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3、讲操守,重品行,有高尚的精神追求。热心公益、甘于奉献,是广大团员青年修身立德的榜样。
4、在学院大型活动中有突出成绩,在学院各种学科比武中名列前茅,在各项社会比赛活动中为院争光的优秀青年。
5、有突出特长,有积极兴趣爱好,争当先进,誓做表率,积极参与团的活动,在学院各种活动中有重大影响的有为青年,是广大青年学习成长的榜样。
四、名额分配
初教系 |
教育系 |
中文系 |
外语系 |
数计系 |
艺术系 |
体育系 |
3 |
2 |
1 |
1 |
1 |
1 |
1 |
五、评选程序
1、推报人选
本次评选活动由各系党支部、团总支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分配名额1:3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候选人须经系党支部、团总支签字同意),由各系自行评选,并在各系公示,然后评出“十佳青年”,并撰写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2、院内公示
通过校内各级媒体对各系评出的“十佳青年”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学院广大老师和同学的意见与反映。
5、表彰宣传
“五四”期间进行表彰和相关宣传活动。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团组织要落实专人开展此项工作,要注重扩大工作的发动面,努力使评选活动成为举荐优秀青年典型、宣传先进青年事迹、弘扬师院人文精神的重要工作载体,使更多的青年在评选过程中能受到教育,立志成才。
2、要严格把握人选条件。要严格把握人选推报程序和标准,要注意广泛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候选人所在班级和其他同学的意见。各系团组织推报的人选应是本系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最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优秀青年典型代表。
3、认真填好《第二届吉大师院“十佳青年”奖励登记表》,一式2份,请贴好免冠彩色证件照,表格可在吉大师院校园网“学团在线”栏下载。
(2)文字材料。须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主要以自己的先进事迹和获奖情况为主,言简意赅,注重事实(一式两份)。
(3)“十佳青年”获得者每人须撰写一份个人事迹简介材料,字数为200字左右,内容为:姓名,性别,籍贯,系别,班级,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主要职务,主要成绩,获得主要奖项和社会荣誉,同时要体现自己的个性。同时附一张彰显自己个性的7寸生活照一张(电子档上传至QQ626274304),此材料主要用于张榜公示。
(4)以上所有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需签字盖章,电子版发至QQ邮箱(626274304),
(5)为确保工作进度,请各系团总支于4月24日前上交材料。
共青团吉大师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四月
吉大师院第二届 “十佳青年”奖励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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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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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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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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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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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系、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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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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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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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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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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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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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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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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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
系团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系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院团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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