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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共青团工作

发布时间:2012-04-12 来源: 字体大小:

 

 

 

 

师院团字[2012] 01

 

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共青团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专业系团总支部(支部):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更好地激励团员青年树立精英意识,突出个性特点和以人为本的主旨,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在我院共青团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强基层团组织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院团委决定全面启动20112012年度学院共青团评优工作。

一、评选项目及评选表彰比例

根据我院现有团员人数,团总支部、社团个数确定表彰比例。其中,红旗团总支部按总支部的40%评定;红旗团支部每个专业系评定1个;优秀团员按团员的4%评定(以附件名额分配为准);优秀团干部由每个团支部评定1名;优秀青年志愿者按青年志愿者总数的10%评定;优秀社团按社团总数的25%评定;其他先进个人科目见名额分配表(附件一)。

二、评选方法

红旗团总支部由各团总支部申报,院团委审批;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由各团支部申报,团总支部审核,院团委审批;优秀团干部的评选由所在团支部评议,团支部申报(团总支部委员以上的团干部由团总支部申报),团总支审核,报院团委审批,院团委学生团干部由院团委确定;优秀团员的评选由所在团支部团员民主评议,团支部申报,团总支部审核,团委审批;优秀青年志愿者由青年志愿者协会评定,院团委审批;优秀学生社团的评选由各社团申报,院社团部审核,院团委审批;社团先进个人由所在社团评议,院社团部申报,院团委审批;其他先进个人评定办法见附表备注。

三、评选条件

1.红旗团总支部由院团委按照团总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评定;

2.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能很好地按照院团委和团总支部工作要点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

2)团支部在校园文化、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出色。

3)团支部班子健全,制度完善。

4)团支部内学习风气浓厚,多数团员成绩良好,考试不及格率低。

5)学年内团支部委员无违纪现象发生。

3.优秀团干部

1)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善于团结同学,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2)热爱团的工作,紧紧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开展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努力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秀,无作弊及其他违纪现象。

4)上学期期末考试平均成绩70分以上。

4.优秀团员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道德水准。

2)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3)主动参加各级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其中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上学期无补考课程。

5.优秀青年志愿者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青年志愿者活动。

2)能尽职尽责和创造性地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3)在志愿者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6.学生社团先进个人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具有开拓精神,在社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7.优秀学生社团先进集体

1)遵守《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社团管理条例(试行)》的规定;

2)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素质拓展的主题,创造性开展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科技生活。

3)社团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社团成员组织意识强,团结互助,社团风气正。

4)积极开展活动,及时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任务,成绩显著。

8.其他科目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由院团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四、有关要求

1. 各团总支部(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根据评优工作的整体安排,认真地做好本总支(支部)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一定要严格按照评优比例和评选条件进行申报。

2. 参评先进集体的部门要报送总结材料,要求事迹典型,内容详实,文字简练。

3. 要认真审核材料,务必于420日前将有关材料、表格上报院团委。

4. 评优工作要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把团员青年中的真正典型推荐上来,评优结果要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全体团员青年的监督。

1:表彰科目和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委员会

                      O一二年四月九日


1

 

表彰科目和名额分配

  

名额

       

红旗团总支

3

自行申报,院团委评定

红旗团支部

7

每团总支评定1

优秀团总支部书记

3

院团委评定

优秀团干部

84

11、数9、外11、艺7、初教24

9、体3、团委10

(无处分、上期末平均成绩70分以上)

优秀团员

117

19、数13、外15、艺10

初教43、教13、体4

(无处分、上期末无补考)

优秀社团

6

社团上报、社团部审核、院团委评定

社团工作先进个人

12

社团上报、社团部审核、院团委评定

优秀青年志愿者

20

大学生公益联盟上报、院团委评定

优秀通讯员

5

广播室、《文昌阁》、《鳌峰诗社》评定

优秀编辑

5

广播室、《文昌阁》、《鳌峰诗社》社上报、宣传部评定

优秀播音员

5

广播室上报,宣传部评定

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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