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师院2012年大学生“校园歌手”
大赛方案
为丰富学院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陶冶学生艺术情操,展示我院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同时也为2013年湖南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挑选优秀人才和节目,团委决定举行2012年“校园歌手”大奖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赛对象:吉大师院全体学生
二、报名方式:以系为单位报名。
三、选拔方式:以系为单位进行预选,然后酌情将名单上报团委,团委将于12月14日统一在阶梯教室进行半决赛,决出决赛选手18名。
四、比赛项目:通俗、民族、美声、自创等均可。
赛程安排:11月25日至12月5日:以系为单位报名。
12月5日至11日:以系为单位预选。
12月12日:上报名单(用电子档发送至626274304)。
12月14日:晚上6:30在阶梯教室进行半决赛。
12月21日:晚上6:50在阶梯教室进行决赛。
五、比赛形式:
半决赛:选手自备一首轻唱曲目,时间2分钟左右。
决 赛:选手自选一首曲目参赛,需准备单碟单曲伴奏音乐,赛前半小时交音响师处,时间在6分钟以内。
六、比赛顺序:半决赛按报名顺序,决赛按抽签顺序。
七、参赛须知:
1、参赛选手统一以系为单位报名,报名表样式如下:
2、决赛选手必须化妆,演出服装、道具自备。
3、参赛选手须服从统一指挥,严格按时比赛。
八、观众名额分配:
初教系 |
中文系 |
教育系 |
艺术系 |
外语系 |
体育系 |
数计系 |
60 |
40 |
50 |
50 |
30 |
20 |
20 |
九、奖励设置:
1、设冠、亚、季军(前三名)
2、设“十佳歌手”(前十名)
3、设“最佳人气歌手”一名
4、设优秀奖若干
5、获奖选手分别颁发奖杯、荣誉证。
共青团吉大师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