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生 简 章
心理咨询师是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中国的心理咨询行业逐渐走向职业化,政府大力提倡心理咨询行业的发展,三级甲等医院要求成立心理科,大中小学要求配备心理咨询师。按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学员必须完成规定的学习课时培训后方可参加全国心理咨询师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心理咨询师执业资格证书。为此,我中心拟办第二期心理咨询师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心理咨询师(三级)
①在校本、专科大二以上各专业学生。
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
心理咨询师(二级)
①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博士学位者。
②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三年者。
③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
二、学习时间与费用:
学习时间:2009年07月06日至2009年10月12日期间的双休日及暑假部分时间(具体学习时间另行安排)。
费用(不含书籍资料费):三级:2000元:二级:3000元。
三、报名方法:
①报名时间:2009年06月20日至07月06日。
②报到地点:吉大师院成教处(院办公楼二楼)。
③报名材料: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生需学校(或学院)证明,2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
联系人:李老师(13787918592)黄老师(13517438995)
湖南芙蓉心理咨询培训中心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分中心
2009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