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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流程图

发布时间:2007-03-29 来源: 字体大小:

一、贷款对象
     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借款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并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含在单位集资建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两年内)和全部价款的30%(含30%)以上首期付款证明;
    (四)具有管理中心和银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做为保证人
    (五)借款人及配偶在金融机构不存在借款和在所在单位无欠款;
    (六)借款人及配偶从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内未支取住房公积金;
三、借款人应提供的资料
    (一)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二)有保证人的,保证人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购买住房的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附复印件一份);购买二手房的还须提供契税发票(并附复印件两份);建造、翻新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证明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附复印件均两份);大修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证和房屋质量鉴定证明(并附复印件均两份);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价款的30%(含30%)以上首期付款证明及复印件两份;
    (五)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存折;
    (六)作为抵押物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并附复印件一份)、质押物清单。有保证人的,保证人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书面承诺和资信证明均两份;
    (七)夫妻双方户口薄不在同一户口薄上,借款人还需提供结婚证(并附复印件两份)。
四、贷款程序
    (一)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申请报告一式两份);
    (二)借款人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到管理中心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抵(质)押担保贷款签约咨询记录》1份(以上简称《咨询记录》)、《个人住房公积金抵(质)押担保贷款资料及申请、审批表》2份(以上简称《审批表》);
    (三)借款人认真阅读《咨询记录》,作出书面回答。对《审批表》,借款人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填写“基本情况调查”,银行在“受托银行审批意见”栏目中签署审批意见,本人粘贴资料及复件;
    (四)借款人将《咨询记录》和《审批表》送达管理中心,信贷员进行贷前调查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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