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师院字〔2011〕34号)和《吉首大学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与晋级聘任办法(修订)》(师院发〔2018〕18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启动2023年度第二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级聘任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可用情况一览表
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
层级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等级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可用岗 位数 |
2 |
9 |
3 |
4 |
3 |
1 |
5 |
0 |
0 |
0 |
二、教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可用情况一览表
教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
层级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等级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十三 |
可用岗 位数 |
1 |
1 |
1 |
1 |
1 |
2 |
0 |
0 |
0 |
三、政工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可用情况一览表
政工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
层级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等级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十三 |
可用岗 位数 |
0 |
0 |
0 |
1 |
1 |
2 |
1 |
0 |
0 |
请符合晋级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照《吉首大学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与晋级聘任办法(修订)》要求,填写《吉首大学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晋级聘任申请表》(在校园网组织人事栏目下载),2023年6月21日下午5点以前将上述《吉首大学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晋级聘任申请表》纸质材料及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高级职称2018-2022年,中级职称2020-2022年,交组织人事处穆支娜同志,逾期不予受理。学院将择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晋级人员。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