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监督,现将我院2023年度考核拟评优对象公示如下:
杨春菊 |
王 悦 |
李 洁 |
张佑华 |
罗玉杰 |
龙梦姣 |
杨 群 |
彭大庆 |
龙晓飞 |
刘 媄 |
龙淑君 |
熊 鹰 |
陈素娥 |
向道胜 |
滕 攀 |
王 庆 |
王 菲 |
李雪峰 |
吉海霞 |
满 静 |
石艳平 |
贾 霓 |
马伟成 |
吴铭金 |
田超松 |
龚梦婷 |
蒋翠娥 |
王 晋 |
黄丽丽 |
龙 芳 |
宋秋盛 |
王梓锌 |
肖程凤 |
洪雪飞 |
李海英 |
王远双 |
向仍东 |
陈佳慧 |
向彬彬 |
彭敏兰 |
杨苏煜 |
罗卫华 |
尹 晶 |
廖时凤 |
伍 磊 |
谭 姣 |
向 芬 |
左小玲 |
龙心怡 |
赵祖凤 |
符 娟 |
吴应华 |
梁 琳 |
周花艳 |
穆支娜 |
尹小敏 |
侯慧娟 |
戴明忠 |
符智荣 |
杨 浩 |
米仁豪 |
张 茜 |
周 昱 |
李怡蕾 |
欢迎广大教职工对上述考核评优结果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向院监督执纪室和组织人事处书面反映和举报。
受理举报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18日
受理举报单位:院监督执纪室;组织人事处
受理举报电话:0743-8751167;0743-8750372
吉大师院组织人事处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