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监督,现将我院2022年度考核拟评优对象公示如下:
罗卫华 黄依婧 曾 鸣 张 敏 明跃玲 吴秀芳
周 昱 李 军 肖程凤 彭 涛 黄 政 刘 艳
向仍东 杨苏煜 张雪晴 贺行知 符智荣 黄福佳
李美华 沈 进 刘小娟 谭 姣 贾 霓 龙芳(初教系)
赵祖凤 周花艳 戴明忠 田浩人 麻 玲 杨 群
刘贺佳 滕 攀 刘明珠 丁 超 向道胜 左 娅
王 悦 杨万里 胡红艳 马伟成 龙 嵘 田倪君
张 津 罗 胜 肖世殊 龙 婕 周毅华 黄永正
李志敏 康丽华 向赛兰 郑 伟 梁从全 王 晋
张佑华 熊 鹰 杨建湘 彭大庆 龚 焰 黄 波
彭敏兰 向 超 刘新国 李叶蜜 邹志强 石伟丽
杨 鹏 尹小敏 赵 坚 舒 凯 向穗芳
欢迎广大教职工对上述考核评优结果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向院监督执纪室和组织人事处书面反映和举报。
受理举报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14日
受理举报单位:院监督执纪室 ;组织人事处
受理举报电话:0743-8751167;0743-8750372
吉大师院组织人事处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