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教发〔2014〕58号、湘教通〔2016〕468号等文件精神,我院委托吉首大学进行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我院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申报职务 |
学科专业 |
1 |
彭清燕 |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
教授(转评) |
法学 |
2 |
周忠华 |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
副教授 |
哲学 |
3 |
石艳平 |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
副教授 |
数学 |
公示期为: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9日。如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监察室或学院组织人事处实名反映。?xml:namespace>
学院监察室联系方式:0743—8751167
组织人事处联系方式:0743—8750372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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