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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委库委员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3 来源: 字体大小:

各部门:

为优化我院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委结构,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作风正派、廉洁守纪的评委专家队伍,经研究,决定重新组建新一届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评委库,现就评委库委员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职业操守好,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知识面广,学术造诣深,在本学科本专业研究领域内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

3.在职在岗,身体健康,胜任评审工作且本人自愿,年龄不超过57周岁。

4.教师系列中级评委库委员人选应具有副教授或高级实验师及以上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以上、任现职满3年(具有教授职务的人选不受3年限制)。

二、推荐要求

1.优先推荐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优秀学者、专家进入评委库。

2.有不良反映、诚信缺失、被举报存在问题的人员不得推荐入选评委库。

三、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评委库委员申报推荐表》(附件1)。

2、各部门审查推荐,并将本部门推荐人选汇总填写好《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评委会委员推荐花名册》(附件2)。

3、学院对各部门推荐的人员进行遴选审定。

请各单位于1130日下午5: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推荐表、花名册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委库委员申报推荐表》

2.《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委员推荐花名册》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职改办

20181123

 

"); } 附件1: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中级评委会委员推荐表.doc
附件2: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中级评委会委员推荐花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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