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教务管理  >  正文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吉首大学师范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 字体大小:


根据《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和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4]52号)等相关文件通知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组织机构,具体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其人员构成分别如下:

领导小组:

组  长:刘保国  石群勇

副组长:田  红  张苏东  石慧燕

成  员:符智荣  肖世殊  王  庆  符  耀    

周露芳  周  昱  戴明忠  张  茜

工作小组:

组长:田  红 

成员:符智荣  王  庆  周露芳  周  昱  戴明忠 

张  茜  王本周  梁  杨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审定《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吉首大学师范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审批转专业学生名单等事项。

工作小组:制定《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吉首大学师范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制定学生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接收人数、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实施考核及提交拟转出和拟接收学生名单等工作。

二、转专业的条件

   按照《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转专业条件如下:

(一)允许转专业的条件

1.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4.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复学当年无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者,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并且符合教育部规定转专业时限的,可优先考虑转专业。

(二)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况

1.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

2.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

3.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生或委托培养者。

4.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普通专科升入本科、单独招生、对口升学的学生等)。

5.艺体类专业与其他专业互转者。

6.在校期间考试作弊或因成绩问题予以退学处理者。

7.高考选科科目与申请转入专业的科目要求不一致不能适应转入专业要求者;非高考改革省市(区)的文史类生源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当年仅招理工类的。

8.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9.无正当理由者。

三、拟接收转入专业及名额计划

序号

拟接收转入专业名称

高考选科要求

拟接收转入学生数

考核方式

考核内容

接收条件

拟定考核时间

备注

1

学前教育

无要求

10

面试

具体

见下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025.1.5

2

小学教育文

无要求

10

面试

具体

见下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025.1.5

3

小学教育理

物理组

10

面试

具体

见下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025.1.5

注: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及表现(学风、申请转入专业的认识)、师范生综合素质(专业学习计划、学科专业知识、职业规划等)。

2.考核成绩构成: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20%+学习态度及表现×20%+师范生专业素养×60%。

四、工作程序

按照《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4]5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1.制定工作方案并公布(2024年12月25日前)

2.转出学生提交申请,学院审核(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30日)

①转出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

②学院集中审核转出学生转专业申请

③学院提交教务处转出学生审核名单

3.转入学生提交申请,学院审核(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6日)

①转入学生提交申请

②2025年1月5日,学院集中审核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

③2025年1月6日,学院提交教务处转入学生审核名单

五、工作要求

1.学生申请流程如下:学生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班主任签字同意→系主任签字同意→学院初审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审核。

2.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要求,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补修相关专业课程,若应补修的课程学分数达到学业预警规定降级学习的(即拟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累计需重修、补修学分达到 20 学分及以上),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3.学校审批同意转入另一个专业前(即本学期放假前),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参加原专业的学习、考试等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不接收逾期提交申请材料。

5.专业申请审批表中必须填写高考时的所有科目考试成绩,申请审批表中填写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凡是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转专业资格。

6.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2024年12月23日

"); } 申请表.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