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大发[2021]32号)文件精神及吉首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2023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2]37号)要求,学院将于2023年6月中旬到7月上旬完成该项工作。为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师范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保国 石群勇
副组长:张苏东 石慧燕 田 红
成 员:符智荣 王 庆 符 耀 周露芳 周 昱
向仍东 罗卫华 戴明忠 向道胜 杨万里
学院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各专业办学要求组织面试专家团队。
二、基本原则
1.适度控制原则。
2.个人自愿申请原则(需家长签字同意)。
3.规范有序原则。
4.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三、申请转出学生的审核
符合吉首大学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本院高中起点本科2022级学生。相关专业系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请转出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学生数超过拟转出名额时,组织面试(面试总分数为100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学风、对拟申请转入专业的认识、专业学习计划、职业规划等),并结合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按二者各占50%,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提出是否同意转出的意见。
四、申请转入学生的审核
1.高中起点本科2022级学生。
2.艺体类学生不能转其他专业。
3.申请转入的学生应身心健康,体检合格,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本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4.申请转入的学生在校期间应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没有恶意拖欠学费行为。
5.符合吉首大学相关文件、通知规定的条件。
五、拟接收的专业及名额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专业资源、人才培养要求等因素,决定拟转专业学生名额如下:
专业 |
层次 |
转入(名) |
转出(名) |
备注 |
学前教育 |
本科 |
3 |
3 |
|
小学教育 |
本科 |
6 |
6 |
|
六、转入考核方式、内容
1.考核形式:集中组织考核(面试)择优转入。
2.集中组织考核(面试)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学风、申请转入专业的认识、学科专业知识、师范生综合素质、专业学习计划、职业规划等。并结合专业转入人数限额指标提出是否同意转入的意见。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同意转入。
七、时间安排
2023年6月21日,学院公布相关专业转入学生名额以及转入学生的条件和考核形式、内容、时间等。
2023年6月25日,相关系对拟转出学生进行初审,将转专业书面申请及申请审批表交学院教务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023年6月25-26日,学院审核申请转出学生相关资料,并将审核结果在全院进行公示。
2023年6月26日,学院在通过公示学生的《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将《学院同意转出学生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吉首大学教务处学籍科。
2023年6月28日,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查。
2023年6月29日—30日,学院按照方案组织集中考核(面试),择优录取。
2023年7月2日:学院完成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公示。
2023年7月3日:学院在通过公示学生的《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学院同意转入学生汇总表》一并报吉首大学教务处学籍科。
八、工作要求
1.各系应高度重视学生转专业工作,在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2.各系要坚持原则,严格考核与审查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申请理由和申请条件,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核查工作,对不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转专业理由不充分或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其安心在原专业学习。
3.学校审批同意转入另一个专业前(即本学期放假前),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参加原专业的学习、考试等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转专业工作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序推进,不接收逾期或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