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我院正常教学的影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科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20号)、湘西州政府办《关于延迟我州重大项目开工、企业复产和学校开学的通知》(州政办明电〔2020〕5号)、吉首大学《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几点提示》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作出如下几点提示:
1、推迟春季开学时间。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部署,根据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及吉首大学的安排,学院本、专科春季开学时间不得早于3月1日,硕士研究生不得早于3月8日。具体返校和开学时间,学院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再另行通知。学院所有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2、开展师生自主学习研究交流。
(1)班主任可以建立一个包括任课老师、所在班级学生在内的微信群,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学生自学内容,进行远程指导、答疑及教学问题探讨交流等等。
(2)鼓励师生学习在线教学相关知识。全体师生可充分利用在疫情防控期间免费提供的中国大学MOOC平台、学堂在线、超星尔雅、学银在线、智慧树网等相关网络课程资源,学习相关知识,搜集教学资料,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与学改革创新,推进学习方式变革,努力提高自身掌握信息技术的能力。
(3)教职工可利用假期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生活十讲》等书本知识,提升政治觉悟、教育认知和生活情趣。
(4)教师也可以利用假期在家备课,运用网络开展科研教研等活动,充实假期学习生活。
(5)班主任要利用假期写好“安全教育”教案,并制作相应的PPT,为开学第一周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以传染病防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第一课》教育奠定基础。
(6)上述在线自主学习交流,自2月17日起实施,请相关部门、人员做好准备,认真开展。
3、依规有序安排好各类实习实践工作。开学前,暂停一切团体或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不组织、不参加人员密集的线下各类活动。2020届三年制专科、四年制本科毕业社会实践活动暂停进行,何时开展视疫情控制情况,另行通知;五年制定向生的顶岗实习,各县市按照县市教体局小学、幼儿园开学通知及安排进行,相关专业系要加强与定向生及各县市的联系与沟通,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学院;严格控制其他形式的支教、顶岗实习,疫情期间,一律停止选派。
4、科学合理进行毕业论文指导、答辩工作。各专业系主任、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网络、手机等远程指导平台,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选题开题、资料收集、修改定稿等工作。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及相关工作,视疫情待定。教务处、相关专业系,应提前做好利用网络视频、音频和电话等方式进行答辩的准备。原则上,尽量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
5、加强教学服务管理。各专业系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应加强与学生的联系,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学习,并建立学生情况日报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动态;任课教师需做好学生的答疑、指导,确保学习“不断线”;教务处要合理调整补考、重修重考等时间及形式,及时发布毕业生必须提供的相关资料的时间及方式,最大限度保证学生按期毕业;信息中心、任教计算机课程的教师要提供运用网络课程资源的技术咨询支撑;心理咨询中心可以通过开通心理咨询热线、线上咨询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疏导。
6、强化疫情防控。全院师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按照党和政府的防控要求,自觉做好自身防护,做到不聚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出门佩戴口罩,每天如实上报情况,坚定信心,战胜疫情。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