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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6 来源: 字体大小:

 关于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的通知

各部门负责人:

根据州纪委的文件要求,就“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做出如下通知:

一.2014年9月16日各部门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下面三个文件:

1.州纪委 《关于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州纪办发﹝2014﹞10号)。

2.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发﹝2013﹞17号)。

3.州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州教通﹝2014﹞41号)。

二.强调:

1.婚丧喜庆事宜必须履行报告制度。

2.在婚丧喜庆事宜中不违规收受礼金及贵重礼品,不送回礼,不张贴感谢信。

3.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对本部门有亲属高考上榜的公职人员,针对性地做好谈话和提醒工作,以防患于未然。

4.我院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的要求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对违纪人员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三. 院纪委将对各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

中共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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