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懒散”自查自纠的通知
各处、室、系、馆、所、中心:
按照上级纪委有关“五个专项治理”的统一部署,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为了实现学习及集中整治的目标,进一步规范教书育人行为,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积极打造一支遵规守纪、忠于职守、积极进取、充满朝气与活力的教职工队伍。院纪委发出以下通知:
一、学习有关文件:
各处、室、系、馆、所、中心要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下面六个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按照文件的要求,规范工作及纪律行为。
1.《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庸懒散”专项治理及问责暂行办法》。2.《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
3.《吉首大学师范学院考勤管理实施办法》
(师院院字﹝2010﹞5号)。
4.《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教职工请假制度》
(师院院字﹝2010﹞6号)。
5.《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讨论稿)》。
6.《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讨论稿)》。
二、 学习要求:
1.学习内容中的第5、6两个讨论稿,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设性的意见。务必于5月底前请将书面的反馈意见上报给教务科研处。
2.学习时间安排在3月19日(星期三)至3月25日(星期二)期间进行。
三、自查自纠
1.根据中央、省委和州委、州纪委有关要求,各部门要在上述学习期间内,一边学习,一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庸懒散”方面的突出问题,抓好问题整改,完善内部管理相关制度。
2. 各部门请将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在3月25日前,将总结的电子文稿发送到院纪委邮箱:JDSYJW@163.com
四:督促检查
1. 为了配合4月份开始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我院的督查,学院将对学习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庸懒散”现象;教学行为规范情况;教学保障及管理情况。
2.对查出 “庸懒散”突出现象以及违纪违规行为,学院将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坚决纠正及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纪律委员会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