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委即将进行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请各部门根据师院党字[2013]3、4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年度总结工作。为了响应党中央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及检查的号召,科级干部公开述廉活动与学院人事部门组织的年度考核合并,科级干部在个人述职时需要向群众公开述廉。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1. 各部门对照3号文件中《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表》的要求自查打分,只需要填写自评分。12月12日(星期四)前,将此打分表加盖本部门公章送到院纪委。
2.副科以上干部在人事部门组织的年度考核会上必须述廉,届时院纪委组织对述廉情况进行抽查。
中共吉大师院纪委
吉大师院监察审计室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