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关于加强本科专业建设的原则意见

吉首大学关于加强本科专业建设的原则意见

教发【20091

 

 

关于加强本科专业建设的原则意见

为了进一步充实专业内涵,增强专业办学实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质量工程”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教高司函【2008208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08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本科专业结构与布局,提出以下意见:

一、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深化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逐步形成符合学校办学定位、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要求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本科专业体系。

2.工作思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增强学校综合性为基本要求,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目标,按照“稳步发展、优化结构、突出应用、充实内涵、培育特色、提升水平”的总体要求,将结构调整作为突破口,内涵建设作为重点,深化改革作为手段,切实推进专业建设。

二、加强专业建设领导,优化专业布局与结构,推进专业调整

3.加强专业建设与调整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负责人,由教务处、学科办、人事处、财务处、学工部、科技处、资产处、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部等部门负责人和学院(部)院长(主任)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全校专业建设与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各学院要按照学校专业建设的总体要求,将专业建设作为关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根据专业建设的原则意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专业发展规划,找准专业定位,理清专业建设思路,修订和制定专业建设的具体方案,并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解决专业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业办学水平稳步提高。进一步明确学院院长是各学院专业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将专业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学院年度教学管理工作考核之中,专业建设和调整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将视情况限制其“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学校下半年将组织检查。

4.主动适应、适度超前地建设本科专业体系。主动适应湖南省和湘西州推进新型工业化社会对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优先发展电子信息科学类、生物医学类、材料科学类、化工和食品类、环境生态类、土建类、工程力学类等工科专业;大力支持基础文、理、艺术类专业充实内涵、提升办学水平、形成办学特色和优势;积极引导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相结合,开办新兴应用文科专业;着力推动学院(部)、学科专业之间交叉融合和合作办学,打破学院(部)之间、学科之间的壁垒,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建立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切实深化师范专业改革,加强教师教育培养,不断提高师范生的职业素质和技能;认真做好发展规划,要加大投入,改革体制,提高质量,努力促进医学教育专业健康持续发展。

5.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专业。建立专业设置的人才需求预测机制,根据各专业学生的报考率、报到率、就业率,认真做好专业设置和调整改造工作。对生源严重不足、毕业生首次就业率低的专业,引导学院加强师资培养与转型,依托学科发展,进行专业改造和调整,拓宽专业口径。通过人才需求预测机制和专业评估手段,对办学条件差、社会声誉和就业状况不好的专业,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直到撤销。稳步发展专业总数,在“十一五”末,学校专业总数稳定在55个左右,对已设置专业较多的学院(部),一般不再增设新专业;新增专业较多的学院(部)原则上不再增加新专业。

6.加强专业内部结构优化,加大专业内涵改革和建设力度。统筹学科和专业建设,加强专业的基础学科和主干学科建设,要以满足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需要为重点,加强师资联队伍建设,保证基本专任教师队伍。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不断充实专业内涵。各专业应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要统筹科研与教学,依托科研开发和建设课程资源,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大力培育专业特色。

7.加强传统学科专业的改造。充分发挥传统学科专业师资力量强、办学经验丰富、教学资源充裕等优势,通过不断更新其教学内容、改革课程体系,充分运用信息科学等现代科学技术提升、改造传统学科专业,探索合理机制,依托传统优势学科,孕育新兴专业,进行综合改造。

三、加大特色与重点专业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8.认真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强化优势、突出特色,改革创新、提高效益,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要求,进一步明确特色专业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建设思路,着力加强特色专业的教育目标、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学条件和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内涵建设,努力完成特色专业的年度建设目标,建设一批高水平、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教学质量的本科专业点。

9.高标准建设特色专业。按照“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改革领先、师资优化、设备精良、教学优秀、质量过硬、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要求,特色专业要通过产学研结合,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符合时代要求,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要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训,建设优秀教学团队,培养一支教学水平和学术造诣高、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要以精品课程建设为重点,加强教材建设,深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形成一批标志性的教学和科研成果;要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实践创新能力强、深受社会欢迎的人才,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要加强建设的领导与管理,进一步落实校、院两级管理责任制,加强经费监管,完善质量监控机制,使其在国内或省内同类专业中处于先进水平,得到社会公认。

10.加强重点专业建设的检查和验收。重点专业建设是学校专业建设中的重点工作,各学院应根据重点专业建设的指标要求,按照重点专业建设规划,认真落实建设任务要求,在专业建设目标、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学条件和质量管理等方面完成项目任务,进一步强化优势,突出特色,确保建设成效。通过加强对重点专业的检查和验收,保证实现建设目标。

四、加强新专业申报与专业评估工作

11.认真组织新专业申报和建设工作。各学院应尽早组织制定“十二五”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按照学校专业结构和布局的总体要求,合理规划增设新专业。在专业评估检查中,发现的“建设思路不清,学科基础薄弱,办学条件差,特色或重点专业建设不力”的学院,不得申报增设新专业。新专业申报中,要加强市场调研和论证工作,应注意吸收相关行业、企业及有关人才部门专家参与论证。各学院要切实抓好新增专业的办学定位、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基础设施和条件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等工作,稳步提高新增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确保新增专业顺利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水平和学士学位授权评估。

12.科学构建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积极推进专业建设评估工作。以国家“质量工程”实施对工程技术、医学领域的专业进入认证评估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专业建设质量评估体系,逐步推进专业办学质量评估工作,确保本科专业办学质量稳步提高。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