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吉首大学2008年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与转发《关于组织2008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组织吉首大学2008年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与转发《关于组织2008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奖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推动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稳步提高,学校决定开展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简称评奖),同时转发《关于组织2008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范围包括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高职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凡从事全日制高等教育、高职教育和成人高等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均可申报。

二、有关评奖标准、条件及要求参照《吉首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附件1)执行,有意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请参照“2008年湖南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的相关实施办法”(见省级文件)。

三、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学校将择优推荐申报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四、申报材料:

1、《吉首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一式2份(附件2),申报材料一律要求A4纸打印,并交电子文本。

2、反映成果的主体材料(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经验总结等)及有关附件材料各一式1份。

3、国家,省或学校关于批准该成果立项研究的文件。

4、申报材料以院、部为单位上交,并填写《教学成果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张家界校区交教务办。时间截止为 2008 6 30 ,逾期自行负责。

五、其他

1、评审时间为200871-5日。

2、参与评奖的成果原则上应有国家,省或学校正式立项的课题支撑。在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已获奖的教学成果,不再申报本次评奖。

3、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集体成果成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

4、各院、部要认真组织和发动,对本单位申报成果材料认真审核、择优推荐,鼓励直接从事教学的一线教师积极申报。

5、所有附件均请在http://www.jsu.edu.cn/jwc网上下载。

6、联系人:李建锋、谭萍        联系电话:8564146

           余继宏(张家界校区)        0744-8202089

 

附件1:吉首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

附件2:吉首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附件3:教学成果奖申请汇总表

附件4《关于组织2008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8]196号)

 

吉首大学教务处

00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吉首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

2006年修订)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推动专业建设,提高教育质量,更好地培养面向社会主义建设实际需要和全面发展的高质量人才,学校决定设立优秀教学成果奖,奖励在教学工作中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教学成果的认定

   教学成果指:

1.加强和改革马列主义理论课、思想品德修养课教学,坚持教书育人,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人生观方面的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对象和环境,改革、更新教学思想、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制度,提高教学艺术和质量方面的成果;

3.在专业(学科)、课程、师资队伍、实验、实习基地、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以及坚持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方面的成果;

    4、调整改造专业、编制教学文件、组织教学工作,进行教学研究、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评估、加强学风建设、实现科学管理等方面的成果。

二、奖励范围和对象

优秀教学成果奖主要面向从事全日制本科、专科及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在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并经过实践检验对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直接产生显著效益的成果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标准和条件

凡申报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思想正确,符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规律,符合高等教育发展、改革、提高方向,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意义重大;

2、在继承已有经验(成果)的基础上有创新突破,具有较高水平;

3、经过两年以上实践检验,成果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实际效果较好;

4、在一定范围内起示范作用,其具体做法在实践中可重复、可移植、易操作,具有推广价值;

5、有反应本成果较高水平的科研总结或论文(论文须在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刊物公开发表);

6、申报优秀成果奖项目的个人或集体的主要成员必须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集体成果的成员系指在集体完成的项目中做出主要贡献的成员,一般不超过五人;

7、教师在连续二年内累计教学时数达250学时以上,各学院正、副院长、总支正、副书记达120学时以上,教研室正、副主任达150学时以上。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必须在相应岗位上连续工作二年以上。

在相同条件下,对立项项目取得的研究与实践成果,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以及在教学第一线长期从事本、专科教育的中青年教师有优先考虑。

8、具备充分证明证实成果的附属材料,包括《吉首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1000字以内的成果简介,证实成果的工作总结、论文、教材、专著、图片(录象)、证书、证明等。

四、奖励等级和奖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