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计划的函》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报送“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计划的函》的通知

 

各相关省属普通本科高校:

现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计划的函》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合理选择评估类型,科学规划参评时间,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准备工作。我厅将在各校计划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参评时间,各高校原则上应在计划时间内接受评估。

二、各高校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申请报告》(附件1)和《“十四五”期间审核评估申请表》(附件2),并于2022323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Word版和Pdf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荣、楚欣,电话:073184720854

电子邮箱:hnsgjc2020@126.com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申请报告

      2.“十四五”期间审核评估申请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2238


 

附件 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申请报告

 

 

 

 

评估类型:第一类□

第二类1  2 3

学校名称(公章):

主管部门:

校长(签字):

申请日期: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零二二年制

填报说

 

一、封面

(一)评估类型:

第一类审核评估:适用于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

第二类审核评估:分三种小类,高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且只能选择审核评估规定方案中的其中一种。

1: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

2: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

3:适用于已通过合格评估5年以上,首次参加审核评估、本科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二)学校名称:是申请评估学校的名称,按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并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实施高等教育的单位称谓,用全称。

(三)主管部门:申请高校的上级(政府)管理机构,包括教育部、其他部委、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委)。

(四)申请日期:指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的日期。

二、申请报告填写内容

办学地点:是申请学校所在地,需写明学校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市、州)/县(区、旗);有异地办学的校区或者同城多个校区的都要一一填写。

三、申请报告打印与装订要求

本申请书须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申请表格式及内容须与样表一致。



 

一、学校及联系人信息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办学地点

地点1

 

地点2

 

地点3

 

参加上一轮

评估情况

评估类型

 

评估时间

 

校长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分管校领导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二、学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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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基础设施、办学规模、学科专业、办学条件等方面的基本现状。(不超过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