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拟推荐刘芸、刘怡麟两位同学获得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6日)。所有评定结果接受全院监督,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16日前实名来电来访学科办公室(凤翔楼207室)石老师,电话:0743-8222975,邮箱:1921281773@qq.com。
师范学院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