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大学生公益联盟”活动
实 施 方 案
“ 大学生公益联盟”是由学生处、团委发起,联络各大中专院校、公益社团及社会上的公益志愿者社团,与各地爱心企业和慈善基金会结盟,以及本院广大青年志愿者组成的一个集公益宣传、社会公益实践、道义和经济支持相结合的公益慈善行动联盟。
一、 指导思想
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和大学生社会道德风尚统领“公益联盟”,以弘扬大学生公益精神、宣传社会公德、倡导公益文化、开展社会公益实践、塑造公益形象为宗旨,开展公益活动,扩大的我院在社会上影响力。
二、 活动宗旨
积极引领大学生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支持与推动大学生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与发展,关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倡导“奉献自我,辐射他人”的理念,在校园及社会上传播志愿者文化,带动社会有志青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壮大,向在校大学生宣传爱心服务的意义,以鼓励更多人参与到社会爱心公益活动当中,同时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三、 活动主题
聆听爱的声音,播洒爱的希望
四、 活动口号
真诚奉献自我,爱心辐射他人
五、 组织机构
负责人:林建武 (学生会副主席) 刘慧(团委会副书记)
赵 红(志愿者协会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易栋梁
副主任:钟俐俐 卜凯清 彭奕珍
会员:广大青年志愿者、团员青年
六、 活动内容
1、 与各种公益基金会合作,联合举行各种公益活动。(口号:“你我相约共创美好未来。”)
2、 关注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以“老吾老及人之老” 的思想和口号来引导志愿者做老年人公益活动。
3、 关注留守儿童的教育、心理和生活状况。把“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作为行动的口号和思想引导来开展各种爱心活动。
4、 关注弱势人群,在道义和心理上给予支持。(口号:“我们都是平等的!”)
5、 宣传环保低碳的生活理念,义务植树、义务劳动。(口号:“降低物质欲求减轻生活压力,拥抱自然减轻地球母亲的负担”。)
6、 在各种突发事件的援助上携手各大公益基金会做劝募公益活动。口号:“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7、 “义务支教”, 利用假期积极扶助需要帮助的贫困学校开展支教活动,尤其是交通闭塞、经济、教育、文化落后的贫困学校。(口号:播洒爱心)
七、 活动要求
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自觉履行联盟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活动前期,应熟悉相关活动资料及工作细节。及时搞好各方面的联系。
3、服从组织的安排和调配,服从所在团队的管理,尽量避免单独行动。
4、认真落实联盟布置的相关任务,应积极主动的计划和协调好相关工作,保证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并做好总结。
5、严格遵守活动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好活动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6、自觉维护大学生志愿者形象,与工作人员之间、志愿者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鼓励、密切配合,体现出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大学生公益联盟”
二○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