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接州医保通知,凡符合下列特殊病种申报条件的教职员工,请于2016年10月8日-10月31日期间将以下材料,由本人交往州医保中心办理2017年度特殊病种申报,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注:申报特殊病种须提供以下资料:
1.特殊病种的申请报告;
2.患者提供单位证明;
3.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
4.提供申报病种相关的各项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5.病史资料的复印件(门诊或住院);
6.医保卡;
7.身份证复印件。
特殊病种确认标准见学校公告张贴栏
吉大师院人事处
201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