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资格初审,院考核测评小组民主评议,决定推荐刘艳芳同志申报2017年度社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现进行公示,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用书面形式向院纪检监察室或组织人事处举报。
公示期:2017年11月13日--11月17日
受理举报电话:0743-8751167(纪检监察室 )
0743-8750372(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