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文件精神及吉首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4〕30号)要求,学院将于2024年7月上旬完成该项工作。为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师范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各专业办学要求,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选拔、考核及上报拟转出、拟接受学生名单等。
组 长:刘保国 石群勇
副组长:田 红 张苏东 石慧燕
成 员:符智荣 肖世殊 王 庆 熊 鹰 符 耀
周露芳 周 昱 向仍东 罗卫华 戴明忠
向道胜 杨万里
二、基本原则
1.个人自愿原则(需家长签字同意)
2.规范有序原则
3.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4.保障质量原则
三、转专业条件
1.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院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4.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复学当年无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者,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并且符合教育部规定转专业时限的,可优先考虑转专业。
转入除符合以上条件之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转入的学生应身心健康,体检合格,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本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2.申请转入的学生在校期间应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符合吉首大学相关文件、通知规定的条件。
四、转专业审核
(一)转出审核
专业系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请转出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学院审核,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选拔和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学风、对拟申请转入专业的认识、专业学习计划、职业规划等),并结合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平均分,按二者各占50%,合计部分从高到低排序提出是否同意转出的意见。
(二)转入审核
1.考核形式:面试。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学风、申请转入专业的认识、学科专业知识、师范生综合素质、专业学习计划、职业规划等。并结合专业转入人数限额指标,提出是否同意转入的意见。
考核成绩构成: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20%+学习态度及表现×20%+师范生专业素养×60%。
拟接收原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转专业名额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专业资源、人才培养要求、办学规范有序等因素,既尊重学生申请,又严格保障质量的原则,决定本科转专业学生名额如下:
专业 |
层次 |
转入(名) |
转出(名) |
高考选科要求 |
备注 |
学前教育 |
本科 |
2 |
5 |
无要求 |
|
小学教育 |
本科 |
2 |
10 |
无要求 |
|
六、时间安排
1.制定工作方案并公布(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2日)。学院拟定转专业方案,并交吉首大学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布。
2.学生申请,转出审核(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20日)。学生应在6月17日12:00之前提出转专业申请,将转专业申请书(需家长—班主任—系主任签署意见)与《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交相关专业系进行初审;相关专业系将初审后的材料,在6月18日12:00之前交学院教务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集中考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报吉首大学教务处。
3.接收审核(2024年6月21日-2024年7月1日)。我院对学生所在学院已同意转出的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集中组织选拔、考核工作,择优录取,并将相关材料报吉首大学教务处。
七、工作要求
1.各系应高度重视学生转专业工作,在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2.各系要坚持原则,严格考核与审查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申请理由和申请条件,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核查工作,对不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转专业理由不充分或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其安心在原专业学习。
3.学校审批同意转入另一个专业前(即本学期放假前),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参加原专业的学习、考试等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转专业工作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序推进,不接收逾期或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附件: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2024年6月11日